• 学校首页
  • 走进三中
  • 校园动态
  • 师生活动
  • 教育教学
  • 时政要闻
  • 政策法规
  • 联系我们
  • 您的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 校园新闻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
    信息来源:巴中教育网  ‖  发稿作者:闫超   ‖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日  ‖  查看595次  ‖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学校安全有关工作要求,提高安全工作认识,开展隐患排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做好舆情应对,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要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刻认识新时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狠抓工作落实。

          要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总结近期学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要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将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全过程。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要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应急管理。要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学校集会、课间操、放学及大型活动等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安全事故危害。

          要积极做好学校安全舆情应对。要加强教育舆情监测,及时跟踪、分析舆情,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引导舆论理性表达,适时公布事故处置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生态。

          要持续强化学校安全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据人民网)

                  
    上一篇: 2018年成人高考圆满落幕 我市6943人报名参考
    下一篇: 我市撑起学生成长安全“防护伞”